假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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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多似月球
目前最爱王叶和黄叶(虽然并无产出

【all叶】一世风流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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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C到亲爹不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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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叶修在这儿,一定认得出这位唐公子。

北地四大家族,除了王家喻家之外,便是唐家了,唐昊是其中未站稳脚跟的小公子,其成长经历也颇有传奇色彩。

真要算起来,唐昊应是现任唐家家主唐书森胞弟家的庶子。

与唐家主宁可只育一女也只娶一妻不同,唐老弟作风甚为开放,房里二十八个姨太太,唐昊妈就是其中身份不怎么高贵的一个。

说来很励志,唐昊作为一个庶子,被嫡子和其他年长的庶子欺压,却没有因此自怨自艾,反而奋发图强,最终在过继选择中进入了唐家主夫妇的视野,算是鲤鱼跃龙门——虽然没站稳脚跟。

后人说起唐昊也大都是夸赞的,史载唐昊“神彩秀彻,气宇轩昂”,何况这人还有着一长串的丰功伟绩。

当然啦,唐昊最出名的壮举还是仗剑入皇廷,曾逼得建仁皇帝这个昏君退避三舍。

这种有气节、有本事、反抗权贵的大帅哥,谁不喜欢?

所以就连最后的兵败如山、自刎而死,也充满了英雄主义的色彩。

 

但历史是个任人打扮的小姑娘。

谁知道呢?

 

总之,唐昊这个人,皇帝都不怕,还能怕他王杰希?


王杰希并不回答他名义上的未来小舅子,只是放下了琴,缓缓起身。

倒不是他心虚,文化人心虚也能说得理直气壮。只是唐昊太过盛气凌人,王杰希若要应着他的意思回答了,便落在了下风。


一边的采薇上前小声禀道:“一刻钟之前,彤管见过唐家郎君。”

小郎君是一块肥肉,别说她们了,天底下的小娘子都想咬一口,采薇是知道彤管对未来主母存着投桃报李的心思,目的当然是未来成为小郎君的小妾,但是……

但是,从未见过小郎君对谁有别样的兴趣。

唐家小娘子是太守给王杰希定的婚约,太守当时问过他的意见,小郎君也只是“但凭父亲定夺”。

小郎君从来都是无欲无求的样子,或者说,唯一的欲求也只是家族兴盛。

这么多年来,也就对叶小郎有几分不同吧,甚至可以容忍他对家族利益的威胁。

 

王杰希平静地看了采薇一眼,采薇便道:“带走。”

仆从请唐昊出去,唐昊冷哼一声。

他也不躲,直接硬碰硬地蛮干。

唐昊一身的好功夫,手下也没留情面,相反,小喽啰们却不敢真对他动手。唐昊三下五除二就打倒一片,直奔王杰希的后襟抓去。

千钧一发之际,王杰希侧身一步,一根长笛就抵在了唐昊颈侧的人迎穴上。

死穴被制,唐昊停住了。

王杰希也一沾即止,收回了笛子。

唐昊的额头上青筋暴起:“你这是什么意思?”

 

江波涛跟他们江左都督一同踏进灵堂的时候,见到的就是这一幕。

和熟悉的同僚眼神交汇感叹完“这个二世祖在这种场合都闹事”,江波涛忽然听到了唐昊愤怒的控诉话中关键。

“会稽归途”“有美同行”“坤泽”“以色侍人”“面皎如霜”“网罗珍玩投其所好”……

江波涛若有所思,扭头看向周泽楷。

周泽楷点了点头。

 

在扒叶修衣服的时候,周泽楷掏出了无数个“暗器”。

宝石、玉佩也就算了,那根犀角簪可是狠狠地给了周泽楷的大腿一下,差点没把他扎萎了。

周泽楷也是识货的公子哥,这些东西的价值他还是识得的,虽然当时还没有部下汇报,但他早就猜到,这位坤泽要么是江洋大盗,要么,就是被王杰希养着的阿娇。

而在他们离开之前,外头婢子的最后一句话就说得很明白:

叶小郎,你的箱笼。

叫“叶小郎”,是以说明婢子知道有这号人物,不是江洋大盗。“箱笼”,说明从别的地方搬来。

结合唐昊的这些话,多半就是这个藏着掖着的小妾了。

周泽楷想得明白,江波涛也很快反应过来。

他笑嘻嘻地上前道:“唐参军,杰希兄,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识一家人……”

他需要把这个叶小郎要出来,是杀是剐另行处置,总之,不能让都督的秘密泄露出去。

 

乱世流离,身不由己。

叶修是一点都不想再坐马车了,但他也没办法,等上了马车过了许久,才明白又发生了什么。

江波涛以周泽楷的名义要走他去住两天——这个时代互赠小妾太正常了,正好能帮王杰希解决唐昊这个麻烦。

理由很简单,为了家族利益,婚约不能丢;为了孝道,灵堂不能乱。

至于王杰希对叶修的恩宠,是把乔一帆也送给他了,只当是伺候。

 

唉……叶修叹了口气。

戴妍琦那个熊孩子知道他和王杰希间接接吻后,就死活要问他喜不喜欢王杰希,提出来的判断方法是间接接吻有木有感觉。

就和初高中时的班里偷偷早恋的couple似的,本来没有感觉,被大家瞎起哄,也能问出感觉来。

要说不喜欢那肯定是假的——王杰希,还有这个时代几乎每一个历史人物,叶修都喜欢得要命,从前就深恨自己生得太晚。

如今,这些历史书上的纸片人,忽然变成3d立体的,哇塞那感觉!

他当然喜欢王杰希的。 

 

可喜欢又如何?

不能。

他这现代人的价值观改变不了了,王老哥这种“家族如手足,老婆如衣服“的态度,在古代是普遍现象,在现代就是渣,调教起来心累。

而且老王同志自己未来有老婆,这是历史,不能更改。

 

想完了王老哥,叶修又想起了周都督。

说实话,被周都督那信香一惹,酱酱酿酿的时候叶修脑子根本是不清楚的,依稀记得自己迷迷糊糊地摸着周都督的胸膛叫,肌肉弹性很好嘛。

可现在再让叶修细想刚刚的问题,他就不那么确定了。


周泽楷在历史上死得很早。他是早产儿,还是七活八不活的那种八个月就生下的娃娃。

周泽楷从小身子就不好。因为身子不好,从小就吃五石散这种补药,可这药其实是仲景先生用来治疗伤寒的,对强身健体并没什么作用,反而是慢性毒药。但坏就坏在这玩意刚吃下去那会子,用药者能感觉到自己龙精虎猛,于是就被科学不太发达的古代视作神仙妙方……

然后周泽楷越吃越弱,越弱越吃,最终上街玩一圈的时候,被汹涌而来的女粉丝们“看死了”。


多么详实具体的史料,多么有理有据有节的死法,叶修是真的怀疑自己出现了幻觉,其实周泽楷真的就是一根脆弱的小豆芽。

至于为什么先头那么行,导致叶修差点被XX死?

这还不简单?因为吃了药嘛!

现代也有人吃,小蓝片嘛!

叶修觉得自己的推论很有道理。

 

可万一呢?

叶修作为社会科学从业者,是非常讲科学的,一个问题要用批判思考。

万一周泽楷并没有隐疾,他的身体健硕,武艺高强,他绝不可能被“看杀”——那历史上那位被写死的周泽楷,到底去了哪?

想到这,不知怎的,叶修脑海里忽然蹦出了一段毫无干系的野史。

“……虽骁勇善战,然容貌甚柔,下弗从,敌弗畏,乃以饕餮兽面覆之,驱敌千里……”

叶修身形巨震。

是了,这位正是在周泽楷死后才出现的,横空出世,莫名其妙!

如果周泽楷是假死,然后借此削弱皇帝对周家的警惕,再然后改头换面,以另一个身份来辅佐孙家,夺去方家的江山,那么……

那么,这段历史,就彻彻底底不一样了!

 

这件事至关重要,他一定要搞明白!


可惜,到底身份卑微,叶修努力了三五天没能摸一摸周泽楷皙白的小手腕。

三番五次惹事,有人终于忍不住讥讽道:“都督病体支离,需要静养,小郎君不必急于自荐枕席。”

随便你怎么以为,哥不在乎,叶修想。




日子一天天过去,叶修看着日出日落,遥想朝堂的波云诡谲。

算下来,大兴与大秦在豫州的交战应当接近尾声。在史书里,大秦失败的原因在于王杰希运筹帷幄,豫州这块王家的地盘被他经营得如铁桶一般。这儿军械充足,粮草丰沛,民心归附,地势又稍占便宜,不过是守城之战,自然守得漂漂亮亮。

大秦久攻不下,便顺水推舟奇袭下游的充州,杀了孙哲平的北府军一个措手不及。好在孙哲平毕竟是大兴战神,军纪整肃,可惜也元气大伤——若不是如此,今年秋收之后,孙家就该推翻建仁皇帝的朝廷了,大秦的突袭生生给建仁皇帝缓了一年的时间。

接下来,就该是喻家人的神来之笔了……

 

相比朝堂的紧凑战事,或许是因为周泽楷的身体问题,周府非常宁静。

平日里除了几个心腹,周家几乎无门客、友亲上门,仆从们的劳动价值被发挥到了巅峰状态,一人负责一摊活,采买、厨房、花园、车马,各机构毫不冗赘——说人话就是周泽楷家的仆从都只有几个,跟叶修惊鸿一瞥的王家大家气派全然不同。

虽然这些人还挺厉害,让叶修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理所当然地见不到周泽楷的真颜。好在叶修向来耐得住寂寞,若不是如此,又怎么会以如此年纪成为历史研究界响当当的人物?

越是逼近真实,他便越能沉得住气。

所以叶修的生活就很简单了:既然官员们他没有途径接触到,那也没事,就做些民俗史研究好了。

于是叶修便经常出门转一圈,和平民聊聊,看看衣服看看建筑,有时候淘换到了好东西,带回来闷头一写就是三四天。

 

再比如说每天教教乔一帆读书。

一帆其实挺聪明,只是因为性格腼腆害羞,长期被王家其他仆从欺凌,做的活比谁都多,没法学习,也没有名师指导,自然把功课落下了。

虽说这个时代的书本更像是后世的“中文”或者“哲学”课,但文史哲不分家,叶修的水准或许比不上文学大师或者哲学大师,但给乔一帆做个小启蒙当然不在话下。

历史上的乔一帆的无所作为、碌碌一生给了叶修一个极佳的自我安慰借口——或许这孩子天生运道不佳,既然他这么好学,教他一些也无碍,这样于自身修养有益不说,他日后回到王家后,也能不再被轻易瞧低,至少日子还会好过些。

不过,都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乔一帆在叶修眼中又还是孩子,叶修还是会同他找些乐子,提倡提倡“素质教育”。

 

 

“伯彦,”孙翔坐在凉亭内,疑惑地问道,“我记得原先这处当是一片睡莲塘,这是……”

周泽楷瞥了一眼,浅浅地勾唇一笑,轻道:“改了。”

“好端端改他做甚?现在这是……”孙翔问到一半,才想起这人的性子,正好这时他也识得的周叔来了,赶忙换人问,“你家主子好端端地毁了那片莲做什么?”

周家睡莲和周家都督美成了建邺两景,这好一塘睡莲被毁了一个狗啃的角,实在太过突兀,由不得孙翔不问。

周叔果真没让孙翔失望。他无奈一笑,道:“二公子,这可不是都督的意思,前些日子家里来了个坤泽,没事就喜欢折腾。先头立夏,他把院子里好些笋给挖了,说是最后一茬春笋,荟萃春雨泽被,就和惊蛰的雷笋一样好吃,现在院子地上还有窟窿呢。”

听到这话,一直沉默不语的邱非下意识发起了怔来——惊蛰笋,雷笋,数月前,叶师还带他挖过……

他发怔,孙翔可不,忙追问道:“那睡莲呢?”

“那坤泽后来又说要种蕹菜,就要种到肥沃的淤泥里,说是只有半水半泥才养得好,生生扯了那一角的睡莲,可怜这黄金万两的缠丝紫睡莲咯!”

“扯了便扯了。”周泽楷垂眼,说,“不过几两银子。”

周叔无奈。

孙翔却看不出周泽楷的纵容,反而一拍桌子,大怒道:“我还当伯彦不爱睡莲了,居然是下人自作主张!这种人就该军法处置,周叔你怎的不将他乱棍打死?长此以往,还不让下人骑到伯彦头上去?”

周泽楷终于皱眉,不悦地看了周叔一眼:“汝亦爱食,何故饶舌?”

孙翔更急了:“伯彦,这与周叔何干?”

周叔赶忙解释道:“二公子息怒,虽说这坤泽喜闹,但他倒腾出的这些食物确实美味,您也尝尝?”

正好他手上端着的就是,周叔赶忙给几位主子布菜,还给孙翔斟了一壶酒。

孙翔心下厌恶,自然不屑道:“江左二姓府里还能短了吃食不曾?笋干和蕹菜我也吃过,这世上怎会有我没吃过的佳肴?”

周叔笑嘻嘻地赔礼:“那是自然,不过左右无事,您就尝尝看?”

好说歹说,孙翔总算捻起筷子,嫌恶地吃了一口。

可待到食物入口,孙翔缓了缓,居然觉得确实不同——或许是因为长在水里的缘故,整根蕹菜都是水灵灵的,和他向来吃过的都不一样,汁水丰沛,却又不绵软,又回味清香。

 

只是先头话说得太死,孙翔改了主意却也不想承认。

“我倒要见见这是何人!”孙翔说。

 

他性子风风火火,说完就大步流星地下了凉亭。

他一动,周泽楷和孙翔身后的邱非也不得不动。一行人往那缺了角的睡莲处奔去。

 

叶修果真拿了个小锄头来侍弄他的花草作物。 

虽说田园生活几乎是五柳先生之后历代文人墨客都向往的生活,但叶修纯粹是为了乔一帆,他自己不爱运动,倒希望别人身体好些。

所以他动了两下就不动了,只是站在那儿,笑着对乔一帆说:“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孰为夫子啊?”

他笑得太明朗,灼伤了四个男人的眼,自己却浑然不觉。

 

笑完,叶修才感觉到有人看他,转头看见周泽楷一行人,当即愣住了。 

邱非?邱非怎么在这?——跟着孙翔? 

要真是跟着孙翔就太好了,他自作主张解救了邱非的母孝,一直担忧着邱非会往文职的路上走,而改变历史呢……

 

叶修正想着,周泽楷却忽然上前,把他从池子里拉了起来。在叶修不明所以的时候,眼疾手快地打掉了他皙白腿上的一只蚂蟥。

是了,《归园田居》听起来美好,其实就是粪肥,蚊子,菜青虫和蚂蟥。

 

那一瞬间,叶修先想的是,周泽楷的身手真不错啊,回头才反应过来说谢谢。

周泽楷只是定定地瞧他,没有说话。

 

“喂!”孙翔说,“为什么你种的菜长在淤泥里,却没有臭味,反而有股清香?”

叶修心想这人怕不是傻的。这个时候的农业肥料还是粪便呢,不会是个“何不食肉糜”的大少爷吧?

他偏头看向周泽楷,用眼睛询问:“这傻子是谁?”

 

周泽楷心思微沉。

他和孙翔也算是自由一同长大的好友,对孙翔这性子再清楚不过了,面苦心甜,说得越难听,心里就是越喜欢。

周泽楷却一点都不想让孙翔对叶修产生兴趣。

 

他自幼装病,身边除了忠心耿耿的老仆就是长久的空寂,若不是发生意外,连枕边人都不会有,叶修是第一个。

何况这段时日里,叶修没事就喜欢在他面前晃上三回。叶修这人有趣极了——他像是对什么事都感兴趣,对这个世界有丰沛的热爱,而热爱生活的人,总是能给旁人带来极大的愉悦,他的府邸原本是灰色的,如今却越来越明媚。周泽楷早就不想把他还给王杰希了。 

但自从前朝以来,周家始终都是要叫孙家一声“主公”的。向来就是孙家为主,周家为辅……

想着,周泽楷附耳对叶修道:“不速之客,速出府,且避风头。”

 

无论是男男还是男女,那啥过后身体接触的界限自然不一样,周叶两人之间亲密的姿态就像针尖一样扎在邱非的心上。

待到周泽楷出面把孙翔弄走,邱非故意落后脚步,问叶修:“叶师为何会在周府?……可是与周都督成亲了?”

邱非其实问得很委婉。周家家大业大,叶修哪有身份嫁给周泽楷?

 

先下手为强,叶修还想问他为什么会跟孙翔在一起,邱非这问题倒是把他的话头给挡住了。

“做客呀。”叶修说。

邱非点点头,信了。

不是做妾就成——他也不相信叶修会是攀附权贵的人。

 

他扫了乔一帆一眼,低着头,没头没脑地说了句:“叶师,再等两年,就好了。”

说完,实在是太过羞涩,立马转头匆匆离开。

都等不及让叶修明白过来。

 

孙翔带邱非来是因为欣赏他的实力,想引荐给周泽楷,他不该缺席才是。

至于为什么抛弃十年寒窗苦读换来的六品委任状——文职升职太慢,武将只要敢于拼命,拿下军功是很快的事,有军功,就能升职,就有地位。

邱非是真的,等不及了。

 

几人各有心思,叶修其实没太懂发生了什么,周泽楷他们避着他谈事,叶修也就不凑上去讨嫌。

“一帆,”叶修说,“我们出府去逛逛。”

 

 

雨季到了。

黑云压境,大雨倾盆,方锐沉默地看着被白雨布满的天,招来心腹,换上便服,轻车简从地往喻府而去。

他进喻家自然不需要禀报,一路畅通无阻地站到了喻老丞相和喻文州的面前。

方锐也懒得看那个老不死的,只是看喻文州。

 

喻文州身着淡青长袍,轻挽一根玉簪,跪坐在窗前,窗外是垂直的雨线与飘摇的青竹。

他或许感觉到有人来了,或许没有,但总归没有抬头,他一向如此专心致志。

他在下棋。

 

方锐无声地叹了口气。

他是九五至尊的皇帝,喻家不过是他的臣僚,可话又说回来,在没恢复身份前的那么多年,这两位才是高高在上的主子,他是仆从通j生的孽障。

所以,他进喻府不用等到老喻丞相的允许,却也无人通禀一声让老喻丞相前来接驾。

他披上了龙袍也不像个威仪的皇帝,可喻文州哪怕是庶子出身,却拥有最高贵的世家气度。

 

其实他和喻文州称得上是朋友,喻文州当年日子过得也不好,不过他温柔宽厚,帮助过方锐不少回。

喻文州也是极少知道他装疯卖傻的人之一。

只是这场谈话理所当然地不欢而散。

 

毕竟是喻家人,老喻相不卑不亢地问他为什么不娶喻兰风为后,喻文州自然也不会帮他说话,方锐被逼得心头窝火。

实力,他没有实力,四大家族把持朝政,江左二姓虎视眈眈,大秦一场战役更给王家、孙家添了声威——军报到喻老丞相手上都比到他手上快,就在他和喻文州不紧不慢地下棋的时候。

 

方锐坐在马车上回宫,觉得这皇帝当得太过憋屈,憋屈到马车内的空气都全是暴躁和烦闷,憋屈到他只想仰天长啸。

他烦躁地掀开帘子,居然看到了一个熟人。

 

 

叶修和这家书店的老板纠缠许久了。

书中孤本最是难得,后世连张纸片都找不到,他真的很想要,真的!看看就好呀!

可惜没钱。

他是平民百姓,不事生产,之前因为救过邱非的母亲,倒是心安理得地花邱非的。其后在王杰希那儿,更是心安理得地当米虫。如今到了周泽楷这里,他和周泽楷之间的关系又没有和王杰希那么熟,已经吃周泽楷的住周泽楷的,哪还好意思要钱?

王杰希送他的东西,次一点的叶修都当了,买了上好的笔墨和其他物件,好一点的他决计舍不得。而孤本这东西在文化人手里往往价值万金,老板怎么肯借给他?

 

想来想去,叶修决心卖字求生。

文化人老板将信将疑,同意让他现场写。

 

居然要卖字,唉……叶修想到在大兴蹉跎的这些岁月,想到了上次卖字还和王杰希算是知音相交,倒是有几分难受了。

他酝酿了一番,才落笔:大道如青天,我独不得出。

字由心生,纯粹是有感而发。

只是写完,叶修才想起来这是李白大大的词,他赶忙要毁掉,偏生这时爱才的书店老板又不乐意了!

两人争抢着,正好被方锐瞧个正着。

 

大道如青天,我独不得出……

方锐笑了笑,本来已经渐渐被理智强行镇压的一腔孤愤宣泄而出。

 

是啊,凭什么,谁不是男人了?我他妈就要装傻充愣,要被你们这群狼子野心的家伙这样逼,北地四大家族,唐家人胆敢当街掀了我的马车,王喻两家居然还敢插手后位,你们怎么敢!

艹,死就死吧。

“停车,”方锐说,“宣旨。”

喻文州当初说过的话,被方锐冷笑着改了改:“天秩之原,王化之始,万民九州,期以帝婚。叶氏子修,性秉温庄,度娴礼法,敬襄宗祀,洁胜名门,宜纳为后,位主中宫。”

 

叶修万万没想到,就这样好好出门躲个灾,都能碰上皇帝仪仗。

跪了一地的平民是懵的,叶修也傻了。

What?

 

他就这样,莫名其妙地被送到了迅速赶来的皇帝仪仗队中,听着皇帝一边回宫一边冷静又发疯似地发号施令——良辰吉日也不选了,明天就封后。

叶修的心乱了。

怎么会?这怎么办?这位皇帝的皇后不是他啊!

 

古代皇帝的马车也没什么减震装置,叶修此前坐马车没什么反应,但今天不知是不是大惊之下心神不属,居然胃里泛起一阵恶心,在皇帝车里都忍不住干呕,再不雅都顾不上了。

他吐了个昏天黑地,只希望皇帝不要觉得他之所以会吐是因为知道要当他皇后了而恶心的。

 

好在方锐还算体贴,回到宫里就给他招了个太医。

只是叶修万万没想到,命运居然跟他开了个如此巨大的玩笑。

张太医淡淡地道:“身孕,两月有余。”

 

怎么可能?!

叶修大惊。

 

好半响,他才回过神来。

就两次,一次王杰希一次周泽楷,前后不超过三天,而且他还吃了药……

如果是假药的话,两次日子离得那么近,那这孩子是谁的?古代又没有亲子鉴定!

还有……他怎么能在这个世界里生孩子?这个孩子留不留?

 

而看到宫女太监们惊讶的眼神,叶修才忽然意识到更重要的问题:

这个想一出是一出的皇帝不是要封他为后吗?现在方锐刚下旨,他就查出了身孕,这说明了什么?这暴虐的皇帝会怎么对他?

 

“哈哈哈哈哈哈。”方锐居然笑了起来。

叶修看着,他像是悲愤,又像是畅快极了。

 

方锐说:“大喜,大喜。”

 

老畜生,你说我不是父皇的亲生儿子,说我是你的种,说方家的血脉早就断了,说我合该跟喻家一条心。

喻文州,喻睿甫,我相信你,我怎能不信?你虽然为了家族利益与皇权有碍,可我怎么不知你自小便风度翩翩,不屑说谎,你的七巧玲珑心哪似老畜生那么黑?

可我分得清,谁对我好。

父皇才是父亲。

没我的血最好了,这样就没你喻家的血,谁家的儿子有什么关系?只要他姓方。

 

方锐抓着叶修的手,道:“宣旨,封皇后腹中孩儿为太子,封号,恭肃。”




++++++++++

这篇确实是先上车后买票了,也是为什么必须生子,否则叶修的性子根本不可能参与进国事里来。

同样,字号也是瞎掰的,睿甫的意思大概分别是聪明和美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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