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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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最爱王叶和黄叶(虽然并无产出

【all叶】九州美男计 04

#美男修修一统江山和美男的故事

#私设多到爆炸,ooc

#架空世界,权谋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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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修翻看着手中的报纸。

“《京都风云》?”

吴雪峰点头,道:“其他报社的报纸已经买不到了,宣传口这一块,都归刘皓来管了。”

叶修摇摇头,笑了笑:“甚于防川啊。”

“至少国外消息还是准的。”吴雪峰道。

叶修点点头。

而且国外消息还挺有趣的。

叶修原以为蓝雨只会军事演习一下,吓得百花调兵即可,没想到喻文州当真是个能人,也不知道他用了什么方法,蓝雨的冰雨军居然直接飞越了波涛汹涌的沧澜江。更神奇的是,这一神来之笔居然没把百花灭国。已经半截身子入土的邹老皇帝居然更厉害,直接在蓝雨也埋了个炸弹,蓝雨镇国大将军于锋居然是百花的人……

亏得蓝雨帝国人才辈出,禁军中郎将,年仅十五岁的卢瀚文异军突起,否则他们天天压力山大的郑皇帝和万人之上的喻丞相大约已经人头奉上了……

蓝雨和百花算是彻底干起来了,激烈的战事结果到底如何,《京都风云》也没有报道,毕竟还是有一定的地理距离的。不过《京都风云》一向不着调的评论提到,也许这于锋是老皇帝在蓝雨的私生子也说不准……

 

 

更吸引叶修的是国内新闻。

帝国外交大臣刘皓成功访问了霸图帝国,就误认霸图帝国友好访问使团为间谍从而引发“山海关之役”,给霸图帝国虎狼军造成极大的损失,作出了深刻检讨。同时,愿意改善两国邦交,为霸图帝国的发展尽绵薄之力。

霸图帝国大皇子府詹士张新杰表示,霸图帝国位居极北,需要一个终年不冻的良港来进口物资,外交大臣刘皓对这一看法表示赞同。同时,他提出,作为东大陆负责任的大国,汉国有必要与其他国家维持睦邻友好的外交关系,双方于次年正月签订了《幽云租地条约》,租让全部幽云郡,租期一百年。

同时,两国在新年的友好氛围中,签署了谅解协定,约定双方十年内不搞大仗,共同促进东大陆的和平发展。

“霸图和三零一如何分赃?”吴雪峰问道。

“他们怎么会告诉我们呢?”叶修道,“《京都风云》是刘皓的产业吧,一向是报喜不报忧,就连《京都风云》粉饰出来的太平都是这个样子的,可想而知,帝国到底赔偿了多少。”

“那也是户部尚书崔立头疼的事。”吴雪峰道。

“到现在你还这样说?”叶修无奈道,“雪峰,陶轩对不起我,但我们不能只为了仇恨而活。国家一没钱,就只能加税,一加税,肯定有人要造反,一造反,还不是我们去剿灭?”

叶修叹了口气:“这样的军功,我真不想要,哪里有人真的天生想造反呢?打自己人,算什么本事?”

“帝国已经腐朽不堪,是沉疴难起了。”吴雪峰顿了顿,觑着叶修的脸色,幽幽地道,“公子大才,文治武功哪里逊色于陶轩了,不如……取而代之。”

 

 

叶修摇了摇头:“一将功成万骨枯。王朝更迭,百姓最苦啊。”

“何况,这是我和沐秋给他打下的江山,第一军,第二军,第三军,还有跟我出生入死的嘉世军,都是我的兵啊。直到现在,连队长以上级别的,我都能叫出九成的名字,你让我怎么反?让我去新练一支军队,把我的兵毁了吗?”

吴雪峰低着头,道:“要是万不得已呢?”

“不能万不得已。”叶修道。

就陶轩这样下去,估计万不得已也很快了,吴雪峰想。

 

 

没事,叶修舍不得,不愿意,他可以黄袍加身。

他是他的影子,可以为他做所有最黑暗的事。

本来就该如此,叶修应该是世界上最好的叶修,所有人眼中都最好最好的叶修,有勇有谋,忠心耿耿,又胸襟宽广,国事为重。

他会把世人言语化作的所有利箭都给挡下来,会把所有的丑恶都背在自己身上。

 

 

叶修,最好。

 

 

“全军集合!”号角忽然响了。

叶修和吴雪峰对视一眼,奔出帐外。

 

 

孙哲平悠悠醒来。

原来他已经被套上了枷锁,目前正在囚车之中。

疼,全身都疼,尤其是右手,疼。

谁能想到高阳都快被打下来了,忽然一下腹背受敌,他孙大将军就成了俘虏……

即便是俘虏也不人道,当时张佳乐已经投降了,那边居然还开了一炮,直奔帅帐,据说还是苏小公子丢下帅印,亲自上阵开炮的。

他娘的,吞日炮确实厉害,那么远的距离啊,威力居然还如此之大,苏沐秋,人都烂成泥了,这武器还是这么屌。高阳军就那么点人,可就是吞日炮,不然他们哪里能抵挡血景军的钢铁意志?哪里等得到蓝雨的妖刀偷袭?

“大孙!”有人叫他。

他偏头一看,原来是张佳乐,他刚要张口,张佳乐却急促地道:“小声些。”

他指了指看守他们的守备,果然,都已经睡熟了。

说着,张佳乐眼中狡黠而狠厉的光一闪而过:“高阳经济欠佳,苏沐橙明明已经独立了,还不打算跟京都翻脸,想把我们送给陶轩要赏钱。我之前借着去茅厕的机会采了点药草,这些高阳人,不懂这世上的花草有多么厉害,我把他们迷晕了,现在,我们要想办法逃出去……”

狱卒都被下了药,两人艰难之中总算解开了禁制。

“去哪?”孙哲平问。

高阳横亘在汉国与百花之间,往西是连绵不绝的马拉山脉,往东更糟糕,是现在和百花打得正欢的蓝雨。

“北上。”张佳乐道,“男儿在世,该当青史留名,是不是百花又有什么要紧,哪儿不能建功立业?”

“去汉国?”孙哲平问。

“怎么可能?就这样一艘破船?”张佳乐道,“叶秋多大本事的人,都被陶轩害死了。我打算去霸图,羌独张氏一族的族长和贝加尔张氏一族虽然一南一北,但同气连枝,他们现在混得不错,你……”

“混蛋!这两个人居然跑了?”身后有人叫道。

两人面面相觑,立刻拔腿而逃。

 

 

跑不动。

孙哲平心想。

他的伤势太重了,他不能拖累张佳乐。

“我们兵分二路。”他说。

“嗯。”张佳乐不疑有他。

 

 

秦陇郡果然出大事了。

连年自然灾害,民不聊生,民不聊生自然要暴动,三千人在兴欣山歃血为盟,红巾起义。

叶修从骂骂咧咧的团长口中得知,叛贼首脑名叫陈果,草莽出身,家里曾是乡间的里长,有些小钱和声望,和以往普通的农民起义不一样,陈果还研制出了一款土枪。而他麾下大将唐柔武功高强,率领红巾军杀败了不少守备部队,如今已经占领秦陇郡西部四县之地了,并且陈贼“惯会收买人心”,一到四县就开仓放粮,弄得秦陇郡乌烟瘴气。

以上,正是第十军大军开拔,准备讨伐的对象。

 

 

这天,叶修的连队正负责清野,为大军整理出一块干净的营地。

“连队长,这儿有个血人!”士兵来报。

这种事本不该汇报,没有哪支部队会如此客气的,像这种意外,不能劝走,那就丢走。但叶修亲力亲为的形象已经深入人心,士兵才特有此问。

叶修怕是奸细,自然去看。

 

 

血人面若刀削,长眉如剑,他嘴唇紧抿,双眼紧闭。眼为魂窗,可即便他并未睁眼,也展露了峥嵘气魄。

叶修皱了皱眉头。

他的手……

他的手臂皮开肉绽,隐隐发黑发焦,露出来的,是吞日炮炮弹专用的硫磺。

结合前两日刚刚收到的邸报,虽然他身上并没有百花的繁华标志,可正因为如此,答案更加呼之欲出。

这是一员虎将,他绝对不能放过了。

可这是军队……而且,他的军衔还这么低……

叶修立刻愁容满面地跪下,声嘶力竭地道:“平哥!怎么是你!快醒醒!”

“这是我家平哥哥,是我堂哥,他早年去秦陇做生意,没想到……一定是红巾军干的!”叶修赤红着双目,“快帮我找一找军医,来人,把他送入我营帐中疗伤!”

 

 

“师长,第一团第二连队的队长叶修收留了一个秦陇方向来的伤患,说是他远方堂哥。”士官报道。

“叶修?我知道,那个弱不经风但很懂事的小贵族嘛。”金香道,“这点小事,随他好了。告诉他,等面对红巾军的时候,给我认真点打,这些流民,面对我们第十军,根本不堪一击,这样天上就能掉下来的军功,如果不是我跟陈帅关系好,哪里轮得到我们第二师?”

 

 

“你还是别在我身上白费功夫了。”清醒过来的孙哲平看着眼前孱弱的男子。

看样子,汉国真是要亡了,就这样的身板,也能过军检?也能当这种下级军官的灵魂人物?

下级军官最要身先士卒,成熟一点的军队里,这些都是力能扛鼎的大老粗,而就这位……

不过,他现在有什么资格看不起人家?

他看着自己的右手。

手筋断了,他连握拳都费力,更别说拿刀了。

 

 

叶修默默地看着他。

百花双核,果然名不虚传,这位半个手臂都化了脓,成了腐肉,堪比刮骨疗毒的一趟下来,愣是一声不吭。

“你用什么武器?”叶修道。

孙哲平一愣,道:“原来用刀。”

只是,原来……

叶修皱了皱眉,拔剑,塞进他的左手:“那不好意思了,将就一下,就用用剑吧。”

孙哲平怔住了。

“噌——”叶修又拔了另一柄剑,左手持剑:“来!”

话音刚落,他直接就往他身上劈了过去。

孙哲平下意识格挡。

“再来!”叶修道。

最开始几次,孙哲平全是本能地格挡,可泥人也有三分火气,何况他从来都是个炮筒,被这样莫名其妙地乒乒乓乓敲一顿,他也火了。

左手实在不顺心,但是他蛮劲足,他的对手虽然内力极差,但招式精巧,居然拼了个势均力敌。

“再来!”他吼着。

 

 

可忽然,对手居然丢开了剑。

瘦弱的男人笑得很灿烂,像阳光照在了他的心上。

他逃开了高阳的囚车,然后自愿锁在了后日千古一帝的身边。



“谁敢横刀立马?唯我孙大将军。”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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