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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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多似月球
目前最爱王叶和黄叶(虽然并无产出

【all叶】一世风流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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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C到亲爹不认



“蠢笨如猪!全府这么多人就属你朽木不可雕,到现在论语都背不出个囫囵……”

叶修皱了皱眉,悠悠转醒,他眯着眼往窗外看去,似乎已是掌灯时分。

现在他歇在了一张床上,这,是今晚的客栈吧?

叶修努力回想了一下……

很好,他十分神勇,当时他直接抱着王杰希啃他的嘴巴,然后……

幸好是晕着被人扛出来的,不然他会好尴尬。

啊,屁股痛。

叶修想站起来,站得磕磕绊绊。这声响一弄出来,门便被推开,叶修依稀瞧见一个身影离开了,进来的则是一个骨瘦如柴的小男孩,约摸只有十四五岁的样子。

王杰希的随从婢子太多,叶修觉得这人眼熟,但又不是太熟。

 

王家家风好,这些下人们也大都读书,优质教育资源过度集中,他们中的许多人居然能比普通寒门苦读的学子还厉害些。

当然,王家也不是做慈善的,这些人终将会成为王家出仕子弟们的助力,巩固王家的政治权力,这就是所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稳赚不赔的投资,扎根于簪缨世家的荣华与气度。

和现代不一样,古代就语文这一门课,课本少,字数也不多,又是在这样的家族里,十四五岁的孩子还背不完《论语》,确实称不上聪颖。

 

这孩子连话都说得畏畏缩缩:“叶……叶小郎,可有何吩咐……”

叶修叹了口气,问:“你叫什么名字?”

“我……我叫一帆。”

“王一帆?”

“不不不,”男孩忙摆手,“乔,乔一帆,”他笑了笑,又说,“我爹给起的。”

 

乔一帆?

叶修脑子里过了一遍,确定他终于遇到位普通人——在历史上留不下名字的普通人。

既是如此,叶修心里便松快了许多:“哪篇读不懂?”

“啊?”乔一帆一愣。

“若你不嫌弃,我可以跟你讲讲。”叶修说。

没办法,职业病。

看不得有好孩子百思不得其解。

 

可说完这句话,叶修一愣。

在知道邱非的身份之后,他便对邱非闭口不言,不肯让自己影响邱非的命运——知识,是能改变命运的。

不是不肯教,而是不能教。

如今,他也是在确认了乔一帆此生应当无所作为之后,才肯开口说要指点乔一帆。

叶修向来自认为是个好老师,好老师自然得有教无类……但,他却已经将学生分类了。这个认识让叶修心中膈应得慌。

好在乔一帆没让他多想,他的眼睛立刻亮了起来。

学生求知若渴,是老师最高兴的事,乔一帆问的是先进十一的最后一篇,“吾与点也”。

 

子路、曾皙、冉有、公西华四个人陪孔子坐着。孔子问弟子们的志向。子路豪迈地说,要治理一千乘的国家,能打仗,也懂礼仪。然后孔子就笑了。

或许是因为他笑,后来的两个弟子就一个比一个谦虚,公西华甚至说,他“愿意学习”着当一个小礼赞就好了。

最后说的是曾皙,他说,“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

然后夫子喟然叹曰:“吾与点也!”

 

看懂这几个人的志向并不难,难的是理解孔子的点评。

为什么圣人会这样赞同曾皙呢?

这确实不是一个好懂的段落,古往今来学者们也众说纷纭。

大兴朝比较流行的观点来自于前代的何晏,说,“善点独知时”。他认为孔子是看透了当时社会的混乱,故而赞同曾皙的隐世想法,这也契合了大兴朝的时代风气。

后来的观点可能更贴近于说这一场景是“太平盛世之缩影”,说孔子有回复尧舜盛世之志。

叶修将两者都跟乔一帆讲了一遍,见他懵懵懂懂的样子,便笑着问他的志向。

乔一帆想了想,说:“父母俱在,衣食饱暖,然后读书。”

 

叶修有些想笑,又有些感慨。

对这个孩子而言,“读书”本身就是一件很好很厉害的事,他不是为了去治理国家——他一辈子都不可能有那个机会去管理“千乘之国”,也从不认为自己有那个本事。

所以叶修居然也喟然长叹了一口气,看向乔一帆的目光更加柔和。

他能帮的,也只有一点点。

 

别看论语才那么几个字,讲起来其实很耗时,但好在乔一帆自己也认真研读过,一章也就那么一两段不懂而已。

书页翻到子张十九,叶修忽然笑了笑。

他指着那句话,说:“你家王郎。”


乔一帆顺着他的指头看去。 

子夏曰:“君子有三变:望之俨然,即之也温,听其言也厉。”

君子的外表好象有三种变化,远远望他,觉得很为人庄重;接近之后,又觉得温和;待到他开口说话,便又觉得他义正辞严。

 

小郎君确实是真君子,乔一帆点头赞头,却听见一声音传来:

“卿唤杰希,所为何事?”

 

真是说曹操,曹操到。

叶修抬头,便见着王杰希出现在他门口,他似乎刚刚沐浴完,一身青衣,乌黑长发垂腰。

啊……叶修想,他这直男审美,最喜欢黑长直了。

虽然有点尴尬。

好在叶修的脸皮一向是不薄的,王杰希是好男人,都没咬他脖子标记他。既然如此,都是新世纪的人,叶修随便就当419看待了。

所以对王杰希这种没事也要找茬的问题,叶修随口就给diss回去,问:“无事不可语卿?”

王杰希笑了笑,没有回答,却问:“可曾用膳?”

 

这话一说,马上把乔一帆吓傻了。

他是被派来照顾叶修的,结果只顾着自己,完全忘了给叶修热饭。

 

见乔一帆拼命道歉,叶修才忽然觉察出一点不对劲来。

被喻文州掠走然后卖给王杰希后,他跟王杰希也一路同行这么久,此前可从没人来伺候他呀,更别提错过饭点还能开小厨房这样的好事了。

而且,刚刚王杰希叫他什么?叫他“卿”?

此“卿”可不是某宝客服那无差别的“亲”。在大兴朝时期,这种称呼就用在长辈对晚辈,上下级,君对臣——可惜他和王杰希并不是这样的关系……

剩下的,就是夫妻之间的爱称。

关键是他还直接顺着王杰希的意思说回去了。

 

正在叶修胡思乱想的时候,王杰希挥手让乔一帆离开。

王杰希虽然被叶修勾着与他春风一度,却并未失控,最后关头也记得不立盟约。

在王杰希看来,叶修有此大才,却生为坤泽,只怕心中郁愤难平。书生士子,风骨铮铮,不是盟约能控制的,为了表达对叶修的爱重,王杰希没有乱来。 

但这人,无论是出于何种目的,王杰希是不能放了。

不放,如何处置叶修就需要细细斟酌一番。

王杰希的观点与常人不同,虽说女子坤泽不可入朝为官,但王杰希认为,若有见识,为何不能用?

以叶修的才华,把他留在后院,也太过可惜,王杰希是希望叶修能为他左膀右臂,襄助他的。

比如之后,他要与那位“江东卫玠”见面,就想带着叶修去。毕竟他们这些日子多在谈玄论道,王杰希也想看看叶修在实务中有什么高见。

那么问题又来了,他已有婚约,是与北地四姓的唐家女郎。这是家族利益,不可能轻言放弃。

按理说一妻一妾,并行不悖也没什么大不了,但王杰希心里很清楚,他对叶修,是爱才之心与知音相交的乐趣,若是叶修和唐家姑娘不睦,只怕他定能干出宠妾灭妻的勾当,这与礼法有碍,易使家宅不宁……

王杰希有点头痛。

但好在男人在这方面大都天生乐观。先人桓温将军就娶过一个公主,然后又纳了一个容色绝美的小妾。公主大怒提剑要杀小妾,可见到小妾,却被那姑娘绝美的容色吸引了,说:“我见汝亦怜,何况老奴。”

王杰希想,唐家女郎也该会对叶修说出“我见犹怜”这样的话的。

捡起自己未来家主身份的时候,王杰希自然是鱼和熊掌要得兼。

 

想好了,王杰希撩个人还不简单?

“适才一帆帮你更衣。”解释了之后,王杰希又问他的衣服合不合适。

天……叶修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一帆才多少岁,你觉得让他看这种少儿不宜合适吗王杰希?

 

这时候,王杰希叹了口气,将手中的提篮打开:“采薇做了桂花糕,其味甚好,便想与卿同食。”

叶修一愣。

作为一个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好青年,叶修活了久就光棍了多久。戴妍琦说他喜欢撩人,可他却也听过其他女生说他不解风情,他也不知道谁说得更准。

叶初哥从未经历过这样的事,可没经历过,也不是没情商的傻子。王杰希说,我吃到好吃的东西,就想跟你一起吃——这是,在追他吧?

 

叶修深深地看了王杰希一眼。

他是后来人,是来者。来者亦是不可追。

他就像电影屏幕前的观众,看着岁月的银河在眼前寥落。他不过只想看得清楚些。他从不想插手拨乱岁月,不想变成当中的流星。

就像即便才在牛车上跟王杰希胡乱瞎弄了两回,叶修也不在意。

这肉身本就不是他,何况坤泽的汛期着实恼人,用最自然的方式度过去确实爽利——然后,恰逢王杰希,仅此而已。

说白了,叶修始终没把自己当成大兴朝的人,他还是他,现代的叶修,一个有些守旧的历史教授。

 

没等叶修想好怎么拒绝,走廊上传来急匆匆的步伐,推开门的正是采薇:“小郎君,家里差人来报……王太守,怕是不行了……”

叶修一愣。

王太守?王家人现在的官职……王杰希他爸?

好像是今年,因为王杰希要守孝了,但他当然记不得具体日期。

“速归乌衣巷。”王杰希说。

 

说完,王杰希起身,他再看了一眼叶修,把那一笼桂花糕交到了他手上,便离开了。

叶修确实是饿的,他怔怔地呆了一会儿,也没跟食物过不去。

暮春时节吃到桂花糕,这是何等的奢侈?

鲜甜软糯,确实好吃。


不过叶修没想到的是,这么紧张的时间之内,采薇还给他端来一碗黑乎乎的“避子汤”。

听到这名字叶修真是老脸一红,然后毅然决然地干了——他也不想到古代来干活还带个拖油瓶。

喝完叶修就拿了个小碳笔做笔记:

这些风流公子哥,出门在外都会带这种药方,真是花心。

 

当然叶修更没想到的是,其实外头的彤管和采薇又争执了一次。

“采薇姐,”彤管很不喜欢她自作主张,“小郎君明明就是让你给叶小郎避子汤,你为什么要换?这嫡子影子都不见,庶子占了长子的名位,那可怎么是好?”

采薇摇摇头:“这事小郎君要怪我,我一人担着便是了。”

她想得很深。

虽然谁也不希望家主去世,可人重要多想想。万一家主有什么不测,以小郎君的性子,必然将礼仪做得最好,三年正孝一定得守。

孝顺是没错,但这样就得三年不得行房。三年后,小郎君都多少岁了?

而且夫人一向身子骨不硬朗,这要是家主一去,夫人能撑多久也不好说。

要是万一能留个子嗣,总归让夫人也放心些……



薄暮已笼罩大地,他们却又启程赶了一段夜路,此后的两日也是如此,约摸每夜只歇了最黑的两个多时辰。

叶修再见到王杰希,他已换上一身黑衣。

乌衣巷的贵族子弟们,自然以乌衣为尊——这是要到了。

 

可尽管这样日夜兼程,到底还是没能来得及。

 

王杰希抱起琴,下车。

他光着脚,披着发,穿过白色装点的灵堂,走到棺木前,跪坐于地。

 

这要搁前后两朝,长辈死了还搞丝竹之声,于礼是大不敬,但这是大兴。

大兴朝之所以能被称为荣耀时代,正是文学层面的空前繁荣。而文学层面的繁荣,往往意味着史家不幸诗家幸。

在国力不强的时代,死亡是家常便饭。

 

朝生暮死。

所以,放浪形骸。

 

庄子老婆死后,干过“箕踞鼓盆而歌”的荒唐事,但这放在崇尚老庄之学的大兴,却也是一件美事。

王杰希或许是没那么通透,故而也没有那么癫狂疯魔。比起鼓盆而歌,他不过是弹琴。

“弹琴”并不只是光弹那么简单,正所谓“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七弦被王杰希拨弄,他也开口吟咏起来:“夫人之相与,俯仰一世。”

 

这是《兰亭集序》。

世人容易被“天下第一行书”的书法吸引住目光,却忽略了右军先生本人的文采,以及文字中的旷达与苍凉。

“向之所欣,俯仰之间,已为陈迹。犹不能不以之兴怀,况修短随化,终期于尽。”

嗡的一声,王杰希手上的琴弦断了。

“古人云,死生亦大矣。” 

古人云,死生亦大矣。岂不痛哉!


叶修的身份也就比普通的奴婢高些,没资格进王太守的灵堂。

王杰希身边采薇是头一份的,跟着他迎来送往各位吊唁的贵宾,所以整顿行李的事就归了彤管。

彤管对叶修有意见,随便就打发他在一个下人房里先歇着。

所以叶修就放空了脑袋,听王杰希唱歌。

 

死与生,是谁也堪不透的命题。

固知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

如今他在这里,在这个大兴朝,算是死,还是生?是生似死,还是是死还生?

后世叶修也来过乌衣巷,不过那儿早就成了个旅游景点,半分当年的世家气魄都无。

刘禹锡说,乌衣巷口夕阳斜。

叶修望着窗外的蓝天想,天地永恒,他们都是过客罢了。

 

“都督,这儿!”

叶修一愣。

下一秒,他的门开了。

进门的男人姿貌绝美,虽然气喘如牛,眼睛却如明珠炯炯,朗然照人,即便脸上泛着不自然的陀红,蹙起的眉宇间,也是秀异的风神。 

好帅呀,叶修想,当真是我见犹怜。

不过……都督?

这是谁?


“坤泽?”来人的眉头皱了起来。




《大兴风月录》戴妍琦著:看到老师对我见犹怜的解释,王杰希流下了绿色的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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